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40725健保企字第1140681452號 為確保健保資源合理運用,保障良善醫事服務機構正當申報醫療費用,檢送健保違規宣導案例計3則(附件),請正確申報健保費用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40724 健保醫字第1140663645號 請配合更新Windows作業系統至最新版本,以符合健保署各系統服務作業及資訊安全防護所需
衛生福利部1140718衛部保字第1141260330號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支付制度品質確保方案」附表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l中醫版)1140801生效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審查注意事項」,業經健保署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15日以健保審字第1140671425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