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院所: ***114年度主訓診所遴選作業程序及遴選基準沿用112年度條文,請務必要下載最新條文及附件!*** 請於申請期限內,填寫並檢附申請書及所列之資格證明文件與評量表(填妥院所名稱及受訪院所自評欄位)各1式1份,由專人送達或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醫策會(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二段31號5樓)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前述表件電子檔(PDF或Word)請同步寄至醫策會電子信......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4年4月22日衛部保字第1141260181C號函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中醫提升孕產照護品質計畫」、「全民健康保險中醫慢性腎臟病門診加強照護計畫」並自中華民國114年5月1日生效 主要將條文中療程合併申報字眼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