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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 Notice

優良中藥材及飲片供應商遴選作業之常見Q&A及諮詢窗口

基本資訊與申請資格

Q1:遴選作業目的為何?

由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委託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 。其目的是為促進中醫醫療院所使用之中藥材及飲片品質提升,遴選出優良供應商供醫療院所參考,以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Q2:哪些單位具備申請資格?

申請單位須為核准登記之下列對象

  1. 中藥販賣業藥商或藥局。
  2. 中藥製造業藥商。

Q3:申請單位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除了具備上述資格外,申請單位須由中醫藥相關公、協或學會擇優推薦

申請流程與文件準備

Q4:申請時需要檢附哪些文件?

申請單位應依序整理並檢附下列紙本文件

  1. 申請文件袋封面。
  2. 申請表乙份。
  3. 藥商許可執照或藥局執照影本乙份
  4. 商業登記或其他足以證明從業事實之文件影本
  5. 申請單位基本檢核表。
  6. 推薦信或其他足資證明推薦事實之文件

Q5:資料遞送有哪些規範?

  1. 方式:採紙本寄件參加,以郵戳為憑
  2. 規格:以 A4 紙張為原則,確保全文完整且清晰
  3. 封裝:請以「不透明容器」密封,以確保內容隱密性與安全性
  4. 諮詢:送件前可先向本會諮詢,確認資料完整性

Q6:申請時程如何安排?

遴選作業原則上按下列時程辦理(視實際情況調整):

  1. 6/15 -8/15 推廣與收件
  2. 9/15 前: 完成行政及書面審查
  3. 10月底前:完成實地訪視
  4. 11月底前:公布名單

審查階段與機制

Q7:遴選審查分為哪些階段?

遴選分為三個主要步驟

1.     行政審查: 由工作小組審核資格,通過後進入遴選階段

2.     第一階段 - 書面審查:依類別由專家委員進行審查

3.     第二階段 - 實地訪視:由至少三名委員組成評審小組執行

Q8:如果資料不全或審查未通過,有補正機會嗎?

行政審查:資料不齊者得補件一次。

書面審查:未通過者得於期限內補正資料,亦以一次為限。

Q9:實地訪視時需要準備什麼?

參選供應商應依據「供中醫醫療院所使用之中藥材及飲片作業環境衛生及品質指引」製作簡報,向委員說明作業環境與品質管理情形 。實地訪視決議需經出席委員全體一致同意推薦始得通過。

獎勵與效期

Q10:獎勵措施為何?

  1. 頒發獎狀一幀
  2. 無償公告:獲選事蹟將公告於全聯會官網「重要公告區」,並刊登於《中醫會訊》兩期

Q11:優良供應商的資格效期多久?

資格有效期間自專家一致同意推薦之日起算,為期三年

Q12:效期屆滿可以申請展延嗎?

可以。展延申請以一次為限 。申請單位須於受理期間提出,通過行政審查後僅需進行書面審查作業。

諮詢窗口

聯絡人: 邱勇嘉專員

電話: 02-29594939 分機 24

Email tcmredd@gmail.com

更新日期:2026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