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月1日起符合承辦之醫療院所及醫師名單
中醫慢性腎臟病門診加強照護計畫 健保署業已公告 自110年4月1 日(修正) 符合資格院所得以提出申請、執行本計畫 申請資格 (一)申請參與本計畫之中醫師:須執業滿三年以上,並參加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稱中醫全聯會)所辦理繼續教育受訓課程。 (二)申請參與本計畫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及中醫師:須二年內未曾涉及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以下稱特約管理辦法)......
上過中醫全聯會腎病課程醫師,始得提出申請承做本計畫
1100401可承作慢性腎病名單
「全民健康保險中醫慢性腎臟病門診加強照護計畫」(110.1.1公告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