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1201符合具申報支付標準第九章資格名單 可申請30案件小兒氣喘之承作醫師名單C01、C02 可申請30案件小兒腦性麻痺之承作醫師名單C03、C04 可申請30案件「腦血管疾病及顱腦損傷門診加強照護」之承作醫師名單C05、C06、C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