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A1004-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
一、「原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作業要點」(長照特約要點) 於112年10月6日停止適用。
二、「長期照顧管理辦法」公告請參照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