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
茲檢送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第五條及第二條附表一,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2月19日以衛部保字第1111260394號令修正發布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