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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 Notice

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中醫部分項目並自108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 支付標準修正

主  旨: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中醫部分項目並自10831日起施行。

  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08219日衛部保字第1081260044C函辦

   二、藥品部分負擔提升至每日35元,部分負擔變化表如附件最後一頁。(開藥3日要收20元部分負擔、6日要收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