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師資培訓資格
依〈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師資培訓認證要點〉指導醫師培訓資格「由中華民國中醫師全國聯合會、主要訓練院所或協同訓練院所推薦,並經本部委託之中醫團體審核其學經歷、論文發表情形通過者。」
申請師資推薦/師資申請者,須於今年底前累計執業登記滿5年。
有兩種表格,執登不同填寫不同表格,請注意:
1_師資推薦表:執登於非主要訓練機構或執登主要訓練機構未滿5年(到當年底也未滿者)等院所,未曾取得指導醫師證書,新申請者。
◎執業於現今院所未達5年之中醫師,因中醫師證書背面沒有蓋章戳,請提供佐證資料達5年執業經歷之離職證明/服務證明/衛生局提供之執業經歷公文及佐證畫面,以利本會確認執業至今年底已達5年。
2_師資申請表:已執登於主要訓練機構5年者(含當年底滿5年者),未曾取得指導醫師證書,新申請者。
麻煩請將表格填妥及相關附件郵寄至全聯會,地址:22069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一段33號11樓之2,電話02-29594939轉15陳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