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13年度衛生福利部-113年度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公文
附件: 中醫醫療機構負責醫師訓練計畫主要訓練診所申請作業說明書(範例)
各位欲申請負責醫師訓練的院所:
1.(院所環境與設備)實地查核日期預計為112年7至9月辦理,本會預計已於上述期間安排診所遴選委員前往書面審查合格之中醫院所。
2.(院所師資與課程規劃)計畫作業申請預計於112年10月27日至11月16日止受理,請先至https://cpgy.mohw.gov.tw/info-list.aspx?id=81,申請帳號密碼後登入此系統完成線上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請診所遴選通過、計畫時程到期之院所即日起開放申請,感謝。
3.為利醫療院所專注防疫,已經通過主訓計畫之院所,合格效期直接展延一年(即110年12月31日到期之院所,延後為111年12月31日)。
如有疑問請洽醫策會承辦,電話02-8964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