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主旨
修訂全民健康保險中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並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
發文字號
健保醫字第1150106626號
依據
衛生福利部115年4月2日衛部保字第1151260165號函